我的认知突围:从文字信徒到多媒体拥趸?

每个人心中的成见,都是一座大山。
作为一个多年来以文字为创作载体的老博主,我曾深深地热爱文字,因为它简单、便捷,便于检索、保存和传递。相较之下,声音、图片乃至视频似乎总显得冗长而繁琐。阅读文字,信息传达得更为高效,而视频播放时需要调速来提高效率——毕竟,语言的语速远不如阅读的速度快,使得我们在主动控制上的感觉相对薄弱。
我也曾见过一些极端的文字控,他们甚至对带格式的文字嗤之以鼻,唯独钟情于最纯粹的文本文字,简洁到近乎苛刻的地步。可是,当我们看到如今各种短视频和直播内容的流行,显而易见,视频形式正以其独特魅力俘获大众的心。这无疑是对传统文字模式的一种挑战。
回想上一次阅读《乔布斯传》时,我惊叹于80年代乔布斯如何通过图形界面改变电脑的使用体验。当时,IBM等厂商仍然坚持命令行文字的操作模式,部分原因在于硬件配置限制了图形化处理的可能性。而到了今天,我们看到大多数用户更依赖于直观、友好的图形界面——无论是Windows还是苹果系统,都证明了图形界面的巨大优势(虽然Linux命令行流行于服务器领域)。或许我曾对自己固守的习惯过于执着,成长意味着要敢于对那些不再适应时代发展的坚持进行选择性放弃。
不可否认,无论是文字还是视频,都充斥着大量的垃圾信息,需要我们在海量内容中慧眼识珠。事实上,优秀的视频作品也不在少数,它们直观、信息密度高,甚至在高速网络的支持下能迅速传递到每个角落。随着AI技术的发展,这些优质视频内容同样可以被智能识别、总结和检索。或许,我只是不曾及时跟上这个时代的步伐。
如今,我终于意识到,是时候放下对视频创作、展示、传输与保存信息的偏见了。现代硬件、高速网络和先进搜索引擎技术已足以应对视频和图片信息的处理。未来,或许我们还会见到结合气味、触觉的多感官信息传递方式,使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连接更加紧密。
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,我们每个人都应学会及时更新自己的固有观念,勇敢地拥抱变化,让自己始终走在时代的前沿。这是我对自己的忠告。
再小的个体也要建立自己的个人品牌

某日听我朋友也是前同事讲,他说他身边至少有4个朋友在我的影响下,开始了写公众号,包括他自己。这倒是我没有想到的。
实际上,我已经很多次和别人讲——尤其是年轻人,建议开启自己的自媒体。正如微信公众号的官网有这样的一句话,“再小的个体,也有自己的品牌”。再小的个体也要建立自己的个人品牌,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讲就是:个人IP。
严格意义上来讲,我是从2006年开始写博客日志,到如今差不多20年了。这么多年的经历下来,这件事对我的受益或许是最大的。这么多年来,我分享记录自己的经历,这么多年的所想、所思、所见和所得,一切都是随性分享,愉悦自己,甚至也没想到给别人带来什么用处。
但是,当一个人在自己小众的范围内去研究,只要做得比别人好——哪怕好那么一点点,你的能力会得到增长,认知会提升,你分享的东西会被别人看见,当实现了这些之后,赚钱的事情也就自然水到渠成了——如果你有需要的话,财富本来就是对认知的变现,否则有了也守不住。
你的公司可能会裁掉你,甚至它自身也可能会倒闭,但是你的创作内容和创作能力永远属于你自己,这是你的个人主权。你分享自己的见解,锻炼了自己的能力,而这些原创内容在不同平台传播的边际成本很低,并且它会随着时间不断地被重复,不断地被扩散,不断地被人看见,假以时日会产生复利的作用,产生飞轮效应。
这就是我作为一个写了近20年博客文章的人的真切感受,它带给了我超乎想象的收获,而很多人都不知道或者相信自媒体的魔力,更没有去认真执行。
自媒体网红们赚钱的秘诀
以下是在网上看到的一个故事案例。原文的标题是:“自媒体行业,年底了晒晒收入,感谢这个时代”,发布在虎扑网上,但不知什么原因,已经删除了:
昨晚例行发了篇文章后,今天一醒就睡不着了,HP有大号,怕被认出来,就开了个小号暗搓搓地分享下。
简单说说我自己吧,真实性不用太过较真,权当个故事听听。
个人背景:毕业4年了,生化环材本科,学渣一枚,研究生家里出钱出国水了个商科硕士,回国后第一份工作被安排到了老家国企,干了一段时间没什么意思,就出来自己做自媒体了(有了一定粉丝才辞职的)。
做自媒体的起因:我本人是重度的小破站和微信公众号爱好者,长期看观察者网等爱国自媒体。本科阶段非常相信观察者网,出国后发现好像世界不是他们说的那样,在国外待了两年,英语水平见长,会懂得看英文新闻了,发现他们的很多视频的素材基本是二次加工于英文原视频,后面就不再看了。当时不仅仅是观察者网,其他爱国自媒体我都有关注。
回国后在国企待着实在没什么意思(三四线城市),那个时候正是知识区UP兴起的时候,眼看这自己关注的几个小UP从几千粉涨到了几万十几万,有点儿心痒痒,寻思着自己能不能做。但我一没什么干活而没什么文笔,唯一优势可能就能看懂英文,就寻思着要不学观察者网或者司马南,走爱国UP路线,没想到还挺成功。
目前B站十几万粉,公众号十几万粉。视频类的网站我基本是一稿多投,全网粉丝加起来大概50多万这样。
可能是运气好,赶上了风口,我要做的事情不难,基本上就看外国的新闻,剪辑、断章取义一些不好的新闻,或者是国外野鸡报纸的新闻(国外非常多类似的野鸡新闻),然后脑补一些阴谋论,配点BGM和解说上传,基本上能保持3-10万的播放量。
当然我也有翻车过,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儿理想主义,坚持实事求是,会在公众号客观地说些国内做的不足的点,结果后台骂我的留言把我喷傻了。在B站传过一个认真分析各国在中位数收入线的生活水平对比,也被骂惨了。后面赶紧调转方向(为此B站还重新开了个账号),后面基本就没有再翻过车了。
再说说我的收入构成创作,激励基本图一乐。收入合计: 1215848.00元,已申报税额合计: 255165.59元。
其实B站做广告推广的收入是很高的,但我B站粉丝不够,1个商单也就1万元左右。我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公众号。
上面也说了,我的B站和公众号是分开运营的,受众也完全不一样,B站接一点拼多多的广告,植入和转发,一年大概20-30W。公众号的粉丝基本是中年男人,抢开了卖货。
在丁香医生被封之后,我参与了围猎行动说它是境外势力,污蔑中医瑰宝。没想到那篇文章是我那两个月浏览量最高的,我就意识到我可以带一点保健品和补品的货了。
那篇文章发出来之后三个月,我接了个中医保健品的广告,而且因为带货的是不知名的小品牌,我话语权大,直接谈收入分成,光这一单赚了我3个月左右平均收入。
中年男人对自己的身体焦虑是很严重的,保健品,壮阳药,特别好带货。
问:美国气象武器造成郑州大水。老哥,原来这类文章是特么的你写的?
答:不是我的原创,我拾人牙慧的。最早写的应该是观网,当然这类文章太反智,我是不会做成视频投稿的,也就公众号私域流量发一发。
故事看到这里,我有点佩服这故事的主人公的“厉害”,TA真正利用了李笑来同志喊出的那个著名“真理”:
傻X的共识也是共识!
希望这个世界上傻X们少一些,做一个有智慧的聪明人。
又一位科研人员退出科研界
上次在分享《万万没想到》书摘时,有网友提到博主万维钢博士的博客很久没有更新了。
实际情况是,万博士已经离开了科研界,专职付费自媒体创造,他在《得到》应用上开设精英日课。自然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——也没有义务去勤快更新他的博客,而且他原来的更新也算不上勤快。
我得知这事的时候,心里还有一些小小的茫然,一位我很敬佩的科研工作者离开了为之付出几十年的事业。这不是第一位,也不会是最后一位。他这么解释自己的退出:
我已经从科罗拉多大学物理系辞职,从此不再是物理学家了,专职写作。任何一个真心热爱物理学的人做出这样的决定都非常困难,我也不知道这个决定对不对。辞职有偶然的原因,但根本上还是因为我在物理上没有取得了不起的成就。我以前一直说自己是个“普通”物理学家,水平很有限,在这个天才辈出的行当里帮着做点小事儿。现在我已经四十岁,就好像一个普通的职业球员,该退役了。
英雄或许能造时势,但更多的时候,是时势造英雄。物理学研究领域不同于一般的应用研究,是一个天才扎堆的地方。即使天才辈出,物理学领域也没剩下太多容易令人发现的东西,要做出一点贡献更是难上加难。
工作中还面临很大的无形压力:你再好的成绩也不过是最近发表的那几篇文章。科研工作带来的收入也不多,通常的情况下只能养家糊口(我为了生活也业余做代购呢)。倒不是说科研工作天生值得高收入,王宝强的收入比几乎所有的科研工作者的收入都要高许多,我觉得这很合理,他娱乐了普通老百姓,市场认可,给出高收入又何妨?况且,像王宝强这样的明星也屈指可数,大部分底层演艺人员过得很艰辛。
绝大多数科学家就不能给大众带来乐趣,甚至发明创造也不一定惠及每一个人。你可以从许三多的傻劲中得到一点正能量,但对诺贝尔获奖科学家除了钦佩之外,就感觉很遥远了,而诺贝尔奖大奖也不过100多万美元,可能刚刚能在天朝首都买一套公寓。
当然,如果科研和教育工作者的收入过高,最终会使得人们享受到的科研成本会更昂贵,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本也更高。正所谓“我不下地狱,谁下地狱?”别忘了,本身很普通的科研和教育工作者头上还扣着“知识分子”一帽子。因此,这部分人群如果有了一定体面的生活后,再过分追求金钱未必是一件好事情。
万前辈博闻强志,思维开阔,关注的内容常常给人新意,打破我们的错误常识。在写作上善于深入浅出,将高深又重要的一些理论和知识通过博客形式传播给网友,至少对于非物理领域的人而言,这些贡献已经大于超过他在物理领域写的所有论文。
万博士的思想既客观又新颖,甚至还具有超前性。记得在川普胜选美国总统之前,他就曾写文章解释说川普当选总统并不是不靠谱,并且还让他的小学生儿子也采取了这一立场,在班级的模拟选举总统投票中,产生了两位投川普的孩子,一个是万博士的儿子,另一个孩子是被万博士的儿子劝导下投了川普一票。
就万博士改行后的收入而言,有理由相信这是一次物质上成功的转型,他在某自媒体付费栏目上有订阅用户五万左右,每个用户的订阅费用是199元一年,因此这一年收入就超过1000万(自媒体平台应该有提成)。这可能需要做科研工作二三十年才能赚这么多。
最关键的是,这是他喜欢的事情,用理工科的方式读书,用理工科的思维思考,再用理工科研人员的思路写作和演讲。纵使清风亦识字,哪有闲心乱翻书?别忘了,这年头不喜欢读书的人越来越多,就让爱读书、能读书的人为我们读书吧。
博客情怀

大神路易大叔曾宣布他的博客开始接收投稿,大鹏博士留言道:“自从望月转到微信后,他原来的博客我就再也没去看过……”我好奇地查看了一下望月的博客,发现博客目前一片空白,只剩下域名。我于是发出一声叹息回复大鹏:世间已无望月的博客。
我和望月有交情,他的博客写得还不错,正如他自己如此介绍自己:资深博主。但是他在2014年卖掉了他的博客,转战公众号继续经营自媒体,现在还很活跃,不过我没有订阅。
博客世界里的来来去去,我们见的实在太多了。我能感觉出,望月博客的目标有功利的成分,这当然一点也不丢人。他卖掉个人博客我理解(换如今可能根本卖不上什么价钱),转战微信公众平台我也理解。该坚持的有坚持的理由,该放弃的有放弃的原因:赚不到钱还坚持什么?
买望月博客的新主人估计当初雄心壮志,接手后曾经一度更新很活跃,但显然不再符合是我们所认为的博客,而是俨然一个爱范儿等类似的科技网站一样。一年多的时间,现实情况却使得网站不是停止更新,而是几乎一夜蒸发。
我偏见地认为,基本上把博客目标定在赚钱上,就注定博客不能太持久。想从个人博客上赚钱,尤其以广告形式,以前没有可能,现在更没有可能,将来也不太可能。现在连线人们的注意力和时间有相当一部分不在网站上,广告模式也单一,广告效果很有限。想从博客上赚到可观的收入,太难。
然而,我们为什么还要纯粹地博客?我不知别人的想法,对土木坛子而言,我需要的是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安静的写作自留地,这里没有不透明的审查,没有盈利的目标,也没有人催促完成任务。博客就是思考与写作,一种业余爱好和生活习惯,就像烟民需要一只烟,酒鬼需要一瓶酒,不知不觉就满足心底里的需求,得到自然的愉悦感。
就网站形式的博客而言,它比拿起笔在纸上书写更具有开放、自由、平等的互联网精神。它在信息交流方面向整个世界敞开访问,在思想表达上具有极大的自由度,每个博客网站之间也享有绝对平等的地位。在温饱不成问题的前提下,金钱岂能衡量如此美好的东西?
无论网络如何变幻,不管是更新更潮的软件,还是更丰富更强大的硬件,博客依旧,我想到了两个字:情怀。虽然这两字被人用烂,并且也不值钱。
自媒体时代的博客、微博和微信
现在是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重叠的时代。许多人有智能手机,有微博、微信,各路人马在微博、微信上大展身手,构建各自所谓的自媒体(We the Media)。
自媒体这个词早已不是新鲜词,王志勇博主早在2007年就提到过这个词,最早的提法出现在2003年。当年博客大行其道的时候,就是典型的自媒体时代。现在换成了微博、微信,一切都“微”了。
前两年有许多人运营微博,最近有许多草根网民开始运营微信,因为看到越来越多的“乌合之众”开始使用微信。更赤裸的刺激事情是,听说某公众账号有3万粉丝,一天的广告费是一万人民币,于是大家都脑子发热,想抢得微信公众平台这一桶金。
在我看来,能用微信赚到一天一万广告费的人,这种人干其它事情一样能赚到这么多。相反,那些一窝蜂赶潮流的,永远是当别人的炮灰。钱,我也想要,但不靠谱的事情,于我如浮云。
微信、微博,已经成为一种互联网潮流。如果只是玩玩微信,当然有它存在的道理。新事物的出现总有它的先进之处。然而,既然是潮流,就有潮退的时候。微博、微信,总会死的。如果某一天大家都不用了,去赶新的潮流了,公众平台什么的也就完全over了。它见证的是人们爱喧闹的心。
相比之下,博客不一样。它是一个网站,只要互联网存在,网站就存在,写下的内容就会存在那里,通过搜索引擎、通过存档,依然能看到它。安静地写,安静地读。写给自己,写给别人。一次写作,无数次阅读。
在社交网络时代,我的观点是以个人网站为根,其它的为辅。博客的内容深度可深可浅,可到达的广度更广。至于微博、微信,传播速度更快一些,如果要用,把它作为一种传播手段就可以了。
与时代逆行可能是不对的,用户在那里,也就无法完全排斥社交网络,但也试图适可而止。所以,我使用微博、Twitter, Facebook等,利用社交工具“微博通”一次性发布博文更新——我可没有那么大精力一个一个去发布。我也有一个公众账号,把它当作一个更新博客通知的平台,虽然有时候甚至会忘记使用它。
多言数穷,不如守中
记得在上高中的时候,班上有一个同学,似乎什么都懂。无论你与他聊什么,都能说出个所以然来。不过,更多的时候让人很不快,有些东西他很可能是乱讲,无理的时候都能说个有理来,作为听者,由于没有证据证明他说的是错的,于是就只能口服,但心不服。这种特点的人我不是很喜欢。
长大后,知道有一种比赛叫辩论赛,就一个公众都关心的话题,正反双方进行争辩。在我看来最奇怪的是,正反双方在进行辩论之前不知道自己将站在哪一方。搜集资料准备的时候,必须对两方面的资料都要准备,一方面是为了应付抽签决定正反的未知结果,另一方面也是好在辩论的时候维护我方立场而攻击对方立场。如果不是考虑到辩论过程的意义,这种争论的结果一点意义都没有:争论开始之前连自己的立场都不知道。
网络时代,总有许多所谓的知名人士每天发表着自己的长篇大论,这些人士被称为意见领袖。过去用博客,如今使用微博、微信公众账号等社交媒体,运营着所谓的自媒体。他们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的观点,向别人灌输各自的价值观,甚至要同化那些与自己观点和意见不一致的人,似乎改变世界的就是他们。
他们的言论经常言辞犀利,结论非黑即白、非白即黑,而不允许其它的意见存在。对于这种现象,我想用英语中常见的一句话来“奖励”他们:That is interesting. 换作中文也就是“呵呵”的意思。
在我看来,大多数时候的争辩结果甚至争论过程都是没有意义的。我们应该允许不同的意见存在,也应该允许不同的价值观共存,前提是互不损害对方的切身利益。
《道德经》云:“多言数穷,不如守中。”大意是说:说坏话不如说好话,说好话不如说对话,一切争论必有理屈之时。当我读到这句话时,我想:我们用尽各种技巧去争辩,总想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,这本身或许就是徒劳的。
应该说,我上面的言论就没有做到:多言数穷,不如守中。